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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5-10来源:纳税服务处浏览次数:

【业务描述】 

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职能 改进作风更好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7号)


【报送资料】承包(承租)协议合同复印件。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税服务厅人员录入相关信息,资料归档。

    

办理地址、时间和联系电话:

bet365appios办税服务厅地址 时间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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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7-04 18: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