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您好!
一年来,您以自己辛勤的劳动,创造了社会财富,也为国家增加了税源,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为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2013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超过12万元的,无论您的应纳税款是否已由单位全额扣缴或自行缴纳,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如果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请您务必于2014年3月31日以前,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履行法律赋予的申报义务,您的申报纪录将作为今后为您建立纳税诚信档案的依据。如果您确因公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您也可授权您的代理人代为办理。
办理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登记:您应当以个人身份证件为登记资料,通过任职、受雇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无任职单位时)的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录入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本人自行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任职、受雇单位财务部门代为办理。
二、申报:您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填表指南,可以在芜湖市地税局网站(WWW.www.bonmarksuzhou.com)下载中心版块或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栏”下载申报表表样、填表指南,在按要求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签字后,由本人或代理人到主管地税分局或者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在您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并已缴纳税款后主管税务机关将及时为您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果您对申报工作还有疑问,请拨打“12366”税收咨询电话,登录芜湖市地税局网站或直接向您所在区域的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咨询。芜湖市地税局各分(县)局业务咨询电话:涉外分局 3011117、开发区分局 5846735、镜湖区分局 5723958、弋江区分局 4821638、鸠江区分局 5015382、三山区分局3918295、芜湖县局 8817732、繁昌县局 7872769、南陵县局 6830260。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bet365appios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