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办事流程
地税局职责: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征收管理及政策方面的咨询、征收计划查询、与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
1、缴费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参保登记证件一份,填写完整并加盖缴费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适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一式二份及电子档(为了减少登记时录入时间、错误)、缴费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到芜湖市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登记(市区高新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地址:芜湖市九华中路325号中江桥北、经济开发区办税服务大厅地址:芜湖市港湾路25号、三山区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地址:芜湖市三山区芜铜路),缴费人可就近选择。
2、用人单位按月按期申报缴费
缴费方式有:签订三方协议开通网上申报缴费和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缴费,用人单位选择任一方式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按月按期申报缴费。
开通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缴税(费、基金)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签订三方协议开通网上缴费渠道。
提醒:请记住专门负责办理三方协议的经办人,并要注意最终测试,确保三方协议顺利通过。遇到与三方协议相关的问题,请直接与具体经办人联系。
开通网上申报并已签过三方协议的缴费人应登录“dzswj.ah-l-tax.gov.cn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提取当月申报数据,进行社保费的申报和缴纳。切记,如在电子税务局中查不到当月申报数据或者对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征缴数据有疑问,不能自主申报,请及时与地税局联系。
缴费人也可在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一式二份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和打印缴费凭证,再送到各自的缴费银行缴纳。
3、缴费凭证的取得
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缴费流程的,可以从各自的缴费银行网点取得电子缴税(费)对账凭证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缴费人通过手工转账等方式完成缴纳的,可以直接在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取得完税凭证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4、确认缴纳成功
提醒:首次办理申报缴纳的缴费人大多对业务流程不太熟悉,必须要在征期结束前确认缴纳成功,最好在征期前3-5天完成全部申报缴纳流程,随后进行查询和确认,最终以社保费已入库或银行已扣款为标准确认缴纳成功,且以后每月申报缴纳后请养成查询的习惯,防止因网络等诸多原因最终未能实现缴费。超过征期缴费,地税局会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缴费单位会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5、地税局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负责受理缴费登记、增加费种鉴定、网上缴费三方协议的签定、上门申报、开票、缴纳及与此相关的咨询;
地税基金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征收管理及政策方面的咨询、征收计划查询、与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
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适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单 位 名 称 | |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识别号) | | 社保编码 | |
地址属地 | |
联系电话 | | 主管部门 | | 登记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办公室电话、手机 | | 身份证件号 | |
经办人 | | 办公室电话、手机 | | 邮政编码 | |
缴费银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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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险种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 社保经办机构 | xxxxxx |
备注 | |
业务受理人: 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业务受理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业务经办人: 缴费单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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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2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年办法》(皖政〔2016〕17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工作的通知》(皖地税发〔2016〕144号),凡bet365appios征管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到芜湖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1、凡在我局征管范围内的参保单位,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的社会保险证表填写本表及提供电子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登记;
2、参保险种:根据单位参保情况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登记;
3、备注:填写本单位参保时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4、“地址属地”栏,要填写本单位地址和所属街道或者乡镇;如有多处房产则以执业证件上登记的单位地址为准。
5、登记类型:参保单位按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择填写;
6、参保单位办理缴费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复印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缴费银行的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4)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表
7、缴费单位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缴费银行账号变更,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在30天内先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8、本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应据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加盖地税登记业务受理章后地税机关、参保单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