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无为县地税局开城分局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识别认定工作方案》和上级机关会议精神,认真部署,积极行动,安排分局长、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环保税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第一时间落实部署、及时准确地做好分局辖区企业环保税纳税人识别认定工作。
一是开展环保税纳税人案头识别工作,对环保部门传递的开城辖区内的8家排污企业进行信息进行逐条比对,认真填写《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及其附表。
二是对上述8家企业逐户上门进行实地核查,确定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噪声源位置,经核查无误后的《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及其附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税企双方各自留存。
三是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及时上报上级机关汇总处理。如某大气污染企业,实地核查未发现污染物排放口,企业反映已于2016年12月份进行环保整改,拆除污染源,不再有大气污染,且已在环保局备案。分局要求该企业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上报上级机关,确保环保税纳税人识别认定工作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