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队伍建设不放松。严格按照队伍建设管理所涉及的各方面要求,通过举办不同形式、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稽查队伍整体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二是抓稽查质量不懈怠。牢固树立以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为指导,以税收政策为依据的办案宗旨,选好案,查好案,办成案,充分发挥稽查在整体税收工作中的积极重要作用。
三是抓稽查服务不终止。在全面贯彻落实好阳光稽查、文明稽查的前提下,把依法行政与稽查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并贯穿于稽查过程的始终,把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税收征管,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四是抓工作创新不守旧。善于在日常平凡的稽查工作过程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现象,解决新问题,突出新内容,有特色性地开展地税稽查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抓稽查绩效不虚化。注重规范办案程序,检查中坚持选择和查处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并通过对案例的查办与剖析,及时有效地提出稽查工作建议,有力发挥好以查促管、促查、促廉的有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