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面落实限时办结制,在纳税人的咨询、登记、发票、申报、审批、投诉等六个方面,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理质量。 1.提速政策服务,明确税收政策发布时限,缩短咨询答复时限,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增强税收政策确定性。 2.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停复业登记即时办结,缩短注销登记办理时限。 3.提速发票领用,缩短发票领用时限。 4.提速多元办税,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扩大同城通办范围,深化自助办税服务,试行移动办税服务。 5.提速涉税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方式,推行网上审批。 6.提速投诉处理,提供多种投诉渠道,缩短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 |
规范涉税资料报送,简并涉税表证单书,规范税务检查。 1.规范涉税资料报送,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 2.简并涉税表证单书,减轻表单填写负担,简并涉税报表,扩大通用文书报表使用范围,规范涉税文书报表格式,推行免填单和预填单服务。 3.统筹涉税检查,减轻税务检查负担,规范进户执法。 |
摸清地税部门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全面梳理行政审批项目,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目录。 |
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以上纳税人给予更多办税便利。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评定为C级纳税信用等级、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等惩戒措施。 1.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公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2.开展税收不良记录认定工作,客观反映纳税人税收信用状况。 3.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 |
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把该放的权力放彻底,放到位,公开权力目录,实行“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主动接受监督,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 全面梳理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流程,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
畅通征纳双方沟通互动渠道,全面采集纳税人提出的涉税(费)诉求,并进行有序分析,快速反应,持续推进纳税服务工作。 落实《bet365appios涉税诉求响应管理办法(试行)》,把握好诉求“收集面广、受理路顺、反馈时短、响应责明”的总体要求,将构建涉税诉求响应机制与各项税收工作相融合,在提能、提速、提质、提效上下功夫,让“春风行动”渗透到地税工作的每一道环节,联系到每一个地税干部,惠及到前来办税的每一位纳税人。 |
1.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为纳税人办理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的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人是指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或寻求涉税帮助时,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 纳入首问责任制的业务范围包括:涉税业务办理、涉税业务咨询、纳税服务投诉和税收工作建议。 2.首问责任人受理纳税人来电、来访时,应礼貌热情、认真听取、详细了解纳税人需求,做到及时办理或有效指引。 3.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凡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者,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应当场办理或答复;不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应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和联系方式进行登记,依法依规承诺限时办结或限时答复,负责跟踪办理情况,并于办结后及时向纳税人反馈。 对于资料不齐全或者不完全符合法定条件者,应一次性告知其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或明确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等。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涉税事项,按以下规定办理: 属于本税务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将纳税人指引到涉税业务对应的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指定承办人,该承办人承接首问责任。 首问责任人无法明确承办部门的,应联系本部门负责人予以明确;确实无法明确承办部门的,由本税务机关的办公室或纳税服务部门指定承办部门,并由该部门承接首问责任。 不属于本税务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向纳税人详细说明,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共分为9大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申报纳税、优惠办理等,基本涵盖了纳税人经营运行中的全部涉税事项。这意味着,今后全国近4000个县级税务机关办税业务流程将执行统一标准,超过3000万户纳税人有望享受到同样的基本纳税服务。我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方税务局统一部署,于2014年10月1日在全市范围正式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为保证服务规范平稳推行,在2014年底前我局实施“双轨制”,在办税服务厅和主管地税机关同步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受理各类涉税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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